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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财务公司的16亿元存款提取受限。对此,上交所火速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自查在关联财务公司的存款存放和使用情况,本次存款大额提取受限,相关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挪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
6月19日,公司股价一字跌停。
6月19日晚,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鉴于东方财务公司因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其与实际控制人张宏伟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16亿元存款提取受限
6月18日晚,东方集团公告称,公司收到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财务公司”)的书面回函。因东方财务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的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
截至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0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东方集团表示,存款大额提取受限将增加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称,公司已根据《风险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要求东方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缓或停止发放贷款、回收资金等措施化解风险,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
记者注意到,除东方集团之外,近期ST亿利(维权)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
6月4日,ST亿利发布公告称,公司存放在亿利财务公司的39.06亿元货币资金存在重大可收回性风险。上述资金的用途主要是向亿利集团及其关联方发放贷款,相关贷款已被划分为次级贷款(不良贷款的一种)。(详见《突发风险!39亿元存款,危?》)
监管部门火速追问
对此,上交所迅速对公司下发了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要求公司明确四方面事项。
一是要求公司自查在关联财务公司的存款存放和使用情况,本次存款大额提取受限,相关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挪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要求公司全面梳理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及担保等情况,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
三是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应规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金往来,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上市公司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四是要求公司全体董监高应勤勉尽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年报被“非标”股价距“1元”已不远
公开信息显示,东方集团是黑龙江省第一家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但近年来,公司业绩却不尽如人意。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46.02%至60.81亿元,亏损15.57亿元。今年一季度,公司收入下降78.73%至4.13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亿元。
此外,公司2023年年报还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资金担保问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其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有限)”)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3.19亿元。截至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东方集团(有限)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腾支行4.5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未偿还,正在与银行协商偿付安排或者展期。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及其子公司有关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款项可能产生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进行合理估计。
19日,东方集团股价大跌,收盘价为1.22元。在此之前,公司股价已经持续阴跌,今年1月份跌到2元之下,今年4月份跌到了1.26元,随后经历了一波上涨,又于5月中旬重归下跌趋势。
参股公司巨额财务造假被“ST”
资料显示,东方财务公司于199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是中国第一家民营财务公司。1996年,该公司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授予外汇经营权。
该公司业务范围包括代理保险,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财务融资顾问、票据承兑及贴现、贷款及融资租赁和消费信贷、买方信贷、承销企业债券等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结算等业务,以及从事同业拆借与其他业务。
东方财务公司与东方集团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方集团(有限)。东方集团(有限)主要投资和经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石油天然气及新能源、信息安全、金融、资源物产、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七大产业,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81位、第90位、第84位。目前,其参控股四家上市公司:东方集团、联合能源集团、民生银行、ST锦港(维权)(锦州港)。
东方集团(有限)的金融版图内还包括民生银行和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其通过东方集团参股民生银行,为民生银行第十大股东,持股2.92%。而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拥有网络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类金融牌照,业务范围覆盖全国。
除此之外,东方集团(有限)的港口交通版图也值得关注,目前其通过东方集团持有ST锦港2.91%的股份,是ST锦港的前十大股东。而ST锦港刚刚被曝出虚增营收86亿元的造假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集团此前一直是ST锦港的重要股东。其从ST锦港1999年上市后就一直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到2014年年中才成为第二大股东,并一直保持到2022年5月。此后,东方集团对ST锦港一路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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